唯一的听众读后感平常在刷帖时,经常能遇见华为和小米的“粉丝”在互相争执,这让Gemfield产生了一丝困惑:
我还没有搞懂这个问题,也无法用一种理论将上述现象统一。因此,在本篇文章中,我所做的就是试图量化华为和小米的粉丝力量。“粉丝力量”中的粉丝,在本文中为广义粉丝,包含了:
我想,在互联网上的“粉丝”争执场景中,代表双方的“粉丝”必定属于上述四种粉丝中的1个或多个。
下文我将一一介绍,并给出量化后的粉丝力量对比。从而给出一个结论,就是华为和小米的粉丝力量对比究竟有多悬殊。
虽然人数规模是一个量级,但由于反馈机制的不同,结果就是天壤之别。我列个表格来比较下:
有人可能会说,小米股票虽然不分红,但是利润高了后,你可以通过将股份卖给他人,或者是小米自己通过股票回购,你最终也可以获得收益,难道和上表中的“普通股票”不一样吗?不一样。因为分红后,钱是到手的;而如果不分红——留在公司账上,钱是由高管控制的。久而久之,公司业绩和股价会脱钩,或者说,高管自身的表态可能比业绩更能影响股价——从而导致投机程度大过投资。
如果说小米股票还是在投资和投机之间徘徊,那么华为的ESOP更绝了,甚至连投资都不算,而是投力。从投力、到投资、到投机,在这个层面上,华为要远超小米。
从受益的人数上来看,小米的股票从上市到现在仍然是破发状态,意味着市场上的个人投资者并没有获得收益(反而是在亏钱),受益的多是零成本获得股票是员工,大概是7000~10000人。
2022年,华为用614亿来分红,而小米向4931位员工授予1.75亿股股票,人均42万元,那么就是20亿。614亿现金 vs 20亿股票,姑且认为股票等同于现金,那么在股东这个维度,华为和小米的粉丝力量之比为 30 : 1。
不过,这个层面上华为还是有个隐忧的,华为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数已经超过 13万人。如果某些原因(比如美国制裁)带来华为收入锐减,那么就可能导致利润锐减,继而esop的roe大幅下降,继而导致华为整个激励体系坍塌,继而导致核心团队不稳,继而导致高科技的研发中断。
华为拥有195000名员工,2021 年在工资、奖金、津贴上的支出为1371亿元;
截至2021年底,小米有33427名员工,其中30943名位于中国大陆,主要在北京总部,其余主要分布在印度及印尼。 有14608名员工持有以股份为基础的奖励。薪酬开支总额(包括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开支)为人民币138亿元。
在员工层面上,粉丝力量不光和人数有关,还和人均薪酬有关(钱越多自然激励越大),那么算下来就是1371:138,也就是大约10 : 1。
Gemfield没找到华为的宣传与广告费用,那退而求其次,大家都使用销售费作为比例计算的依据吧。在这个维度上,华为与小米粉丝的力量之比为5 : 1。
品牌粉丝:数量对比应该和主打产品的市场销量相关,但由于华为被老美制裁,导致这个数据失真,并且华为财报里并没有公布ToC主打产品(手机)的具体销量,所以姑且按照2019年的手机销量作为比较,华为2.4亿 vs 小米 1.24,也就是大约
科技粉丝:一方面,由于华为在运营商业务、海思半导体领域的技术都是世界级的,完全碾压小米;另一方面,这个量化也非常困难。因此我给个拍脑袋的数据:
爱国粉丝:华为在运营商业务上驰名中外,另外因受老美制裁反复在国际媒体曝光,这个知名度也是碾压小米;当然,小米的手机产品在国际上也有非常大的占有率,所以最后我给个拍脑袋的数据:
当然对于一个具体的消费者来说,这三个维度或多或少都有一定的百分比。就Gemfield来说,我不算是品牌粉丝,而是科技粉丝 + 爱国粉丝(也就是同等质量的产品首选国产,并且关注国内产业链的提升)。以我曾经用过的手机来举例,你就能看到我在品牌粉丝维度上几乎就没有:
备注1:2022年,智能电动汽车等创新业务费用投入为人民币31亿元。截至目前,我们的汽车业务研发团队规模约为2300人。
可见,从经营利润上来说,2021年增长8.3%,2022年下降89.2%。
可见,从税前利润上来说,2021年增长12.9%,2022年下降83.9%。
备注1: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之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由2022年第三季度的亏损人民币24亿元变为2022年第四季度的收益人民币38亿元,主要是由于2022年第四季度的优先股投资公允价值收益所致。
备注2:其他收入由2022年第三季度的人民币195.7百万元增加200.9%至2022年第四季度的人民币5.887亿元,主要是由于政府补助增加。
工会履行股东职责、行使股东权利的机构是持股员工代表会。持股员工代表会由 115 名持股员工代表组成,代表全体持股员工行使有关权利。2021 年,持股员工代表会举行了 2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的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年度增资方案、《监事会制度》及《监事会选举办法》等。
持股员工代表和候补持股员工代表由享有选举权的持股员工选举产生,任期五年。持股员工代表缺位时,由候补持股员工代表依次递补。
备注1:华为于2020年与深圳市智信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智信”) 达成协议,将荣耀业务部出售予深圳智信,该交易涉及的主要资产和负债于2020年12月31日已分别作为“其他资产”下的“持有待售资产”和“其他负债”下的“持有待售负债”列报。2021年,荣耀业务相关资产和负债完成交割。根据相关协议条款,深圳智信将分期支付收购对价,本集团最终可获得的对价存在不确定性。
备注2:华为于2021年将全资子公司超聚变全部权益出售予第三方,相关资产和负债在同一年度完成交割。超聚变及其子公司从事服务器产品的制造与销售。除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外,处置的相关资产和负债主要为存货、机器设备、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对本集团而言均不重大。基于相关协议条款和交易安排,购买方将分期支付收购对价,本集团最终可获得的对价存在不确定性。
2021年度,本集团就上述两项交易收到的对价款项扣除处置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后在合并现金流量表的投资活动中列报,确认的处置收益包含在“其他净收支”中的“处置子公司及业务的净收益”。于2021年12月31日,上述两项交易相应产生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均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工具,分别包含在“其他资产”和“其他负债”中。
备注3:本集团分别于2020年和2021年与第三方签订协议出售荣耀业务及服务器业务相关子公司。2021年,两项交易相关资产和负债均完成交割,确认的处置收益包含在其他净收支的“处置子公司及业务的净收益”中,收到的对价款项扣除处置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后在合并现金流量表的投资活动中列报。根据相关协议条款,两项交易的收购方均将分期支付收购对价,本集团最终可获得的对价存在不确定性。因此,上述两项交易形成的金融工具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2022年,相关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包含在其他净收支的“处置子公司及业务形成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中,收到的现金在合并现金流量表的投资活动中列报。于2022年12月31日,相关金融工具(分别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分别列报在其他资产和其他负债中。
备注: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 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收到的现金 - 支付给供应商及雇员的现金 + 其他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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